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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房屋质量鉴定与装修鉴定(20项)_申请房屋安全鉴定的条件


枣庄


房屋质量鉴定与装修鉴定(20项)

1、施工周边房屋纠纷鉴定;

2、房屋结构可靠性鉴定;

3、房屋完损等级评定;

4、房屋装修质量检测和鉴定;

5、自然灾害损坏房屋检测鉴定;

6、超过使用年限房屋损坏鉴定;

7、安装广告屏幕等装修加固改造前的性能鉴定;

8、“五无工程”房屋的质量检测鉴定;

9、特种营业的房屋质量安全年审鉴定;

10、公共场所及特种营业场所申请、变更营业执照等安全鉴定;

11、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承重构件承载能力不足而引起房屋可靠性鉴定;

12、建筑物的年限鉴定;

13、房屋主体工程质量、结构安全性、构件耐久性、使用性存在质疑时的复核鉴定;

14、改变使用用途、拆改结构布置、增加使用荷载、延长设计使用年限、增加使用层数可靠性鉴定;

15、司法仲裁委托鉴定;

16、房屋地基基础下沉定期监测;

17、灾后建筑物鉴定;

18、钢结构工程等各种大型及特殊结构形式房屋的可靠性鉴定;

19、校舍抗震鉴定;

20、图纸复合、楼板承载能力验算鉴定等等。


江波涛主任评说装修问题
(江波涛主任评说装修问题)

装修质量鉴定
(装修质量鉴定案例图)




申请房屋安全鉴定的条件

1、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

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先进行房屋鉴定,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

4、原有房屋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5、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6、兴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对施工区相邻房屋进行房屋鉴定,并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装修质量鉴定
(装修质量鉴定案例图)




装修地暖施工标准

1、装修地暖施工标准:加热地板时,首先要注意地面平整度。每2米默认标准≤3mm,和地面的房子质量鉴定水分含量为≤18%,空气湿度为约45-85%。如果不符合标准,必须通过加湿器或窗户通风口平衡空气湿度,以备日后使用。

2、装修地暖施工标准:需要是在潮湿温暖的包装地面或地板加热说明书中,如果使用具有为在反射膜的基础层的包装塑料膜或防水密封带以及使用该孔2毫米地垫厚度。这层塑料薄膜非常重要。否则,难以获得防潮效果。

3、装修地暖施工标准:热被固定到适当的温度,在具有要铺设的最高温度的底板直接接触通常是在控制之下,其中最优选在约38℃-42℃。但是,有些水是温暖的,温度远高于这个标准。如果地热温度超过标准,则垫缝区域上的胶带会干燥并且水分会增加。要解决这个问题,您需要控制水温以便加热地板或选择质量更好的地板。

4、装修地暖施工标准:您不能钉在地上,一些地方以免前的地板采暖联系损坏地板采暖管。


装修质量鉴定
(装修质量鉴定案例图)




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判断

(一)受理申请;这个申请,是由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所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提出的,其他主体依法无权提出危房鉴定的申请。

(二)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三)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情况;

(四)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五)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六)签发鉴定文书。





装修质量司法鉴定按以下流程

1.委托函

由各级人民法院发函至委托单位,就具体案件的装修标的争议项说明鉴定范围。并附带邮寄案件的必要资料,一般来说包含《设计图纸》、《装修工程合同》、《工程预算》等。

2.预约上门测量

由鉴定单位预约双方当事人到现场参与鉴定标的测量与调查取证。为保障鉴定测量顺利高效进行,双方各授权一名代表人参与,并提前整理好现场。如有必要,经双方同意后进行拆开检测取证。

3.出具《质量鉴定报告书》

鉴定单位根据现场取证材料,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具体内容做出专业、权威、公正的判断,并说明相关判断依据标准及专业性意见。鉴定单位出具纸质《质量鉴定报告书》寄送给委托方,鉴定单位对做出的《质量鉴定报告书》负有法律责任。

4.双方当事人对《质量鉴定报告书》进行确认并提出异议

双方当事人有权对鉴定单位的《质量鉴定报告书》提出异议,鉴定单位有义务就双方当事人的异议进行说明。

5.鉴定单位对异议出具解释函,如有必要需出庭当面解答疑惑

鉴定单位对双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进行书面解释,并邮寄至法院接受法院及双方当事人质询,如有必要需要出庭当面解答疑惑。

6.法院根据《质量鉴定报告书》进行调解或做出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