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400-883-1516 登录 | 免费注册

专家微信免费解答

020-87382439

在线客服
首页 > 装修知识 > 房屋质量如何评估_装修公司施工与业主发生纠纷如何解决

房屋质量如何评估_装修公司施工与业主发生纠纷如何解决





房屋质量如何评估

1、看基础。对于隐蔽工程,尤其是建筑物基础,基础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大家看到多的桩基础、箱形基础适用于高层住宅,而低层的别墅和多层的一般用条形基础就可以了,当然要根据当地的地质条件来决定采用什么形式的基础;

2、看墙体。鉴别外墙面施工质量的目测方法可分为几种:如果外墙面采用饰面砖,就主要观察是否有脱落和凸凹不平的现象,饰面砖的接缝是否水平和垂直,饰面砖的色彩、质感是否协调;

3、看楼地面。楼地面包括两层含义:一个是底层的地面和楼层的楼板。对于楼板首先确定是预制板还是现浇板。低层和多层房屋的楼板主要是预制构件,要观察楼板布板是否平整,有无裂缝。产生裂缝的原因有两种:一是房屋的圈梁不平和布板时座浆不匀;二是预制板的质量不过关,绕度过大


装修质量鉴定
(装修质量鉴定案例图)




装修公司施工与业主发生纠纷如何解决

1、在装修公司方面,有的虽有熟练的装修技术,但却缺乏经营管理的有效办法。有的装修公司,连图纸也没有就开工,全凭双方的口头协议,委托这类装修公司,十有八九会扯皮。有的虽然有图,但不齐全,不清楚,尺寸不准确,图纸互相矛盾,施工中难免会与业主发生纠纷。

2、有的装修公司自己无装修计划,也不明白顾客本身会有选购材料及筹备的安排,装修公司不断拖延完工时间,顾客的部署因而再三被打乱,纠纷就由此发生。

3、有的装修公司请些水平低劣的学徒,又少监管,质量出了问题,装修公司自己也无暇顾及而难以发现问题。业主提出意见,装修公司强词夺理,这样,业主跟装修公司不发生争执才怪了。


装修质量鉴定
(装修质量鉴定案例图)




装修造价程序需几个要点

(1)约定装修开发商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段提供施工图的期限和开发商组织分段图纸会审的期限;

(2)约定装修承包商收到分段施工图后提供相应工程预算以及开发商批复同意分段预算的期限;经开发商认可的分段预算是该段工程备料款和进度款的付款依据;

(3)约定装修承包商按经开发商认可的分段施工围组织设计和分段进度计划组织基础、结构、装修阶段施工;合同规定的分阶段进度计划具有决定合同是否继续履行的直接约束力;

(4)约定装修承包商完成分阶段工程并多质量检查符合合同约定装修条件向开发商递交该形象进度阶段的工程决算的期限,以及开发商审核批准的期限;

(5)约定装修开发商拨付承包商各分阶段预算工程款的比例,以及备料款、进度款、工程量增减值和设计变更签证、新型特殊材料差价的分阶段结算方法;

(6)约定装修全部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后承包商递交工程最终决算造价的期限,以及开发商审核是否同意及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法,双方约定装修经开发商提出异议,承包商作修改、调整后双方能协商一致的,即为工程最终造价;

(7)约定装修承发包双方对结算工程最终造价有异议时的委托市价机构审价以及该机构审价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均承认该机构审定的即为工程最终造价;

(8)约定装修双方自行审核确定的或由约定装修审价机构审定的最终造价的支付以及与工程保修预留款的互相类系和处理方法;

(9)约定装修结算工程最终造价期间与工程交付使用的互相关系及处理方法,实际交付使用和实际结算完毕之间的期限是否计取利息以及计取的方法。


装修质量鉴定
(装修质量鉴定案例图)




房屋质量鉴定与装修鉴定(20项)

1、施工周边房屋纠纷鉴定;

2、房屋结构可靠性鉴定;

3、房屋完损等级评定;

4、房屋装修质量检测和鉴定;

5、自然灾害损坏房屋检测鉴定;

6、超过使用年限房屋损坏鉴定;

7、安装广告屏幕等装修加固改造前的性能鉴定;

8、“五无工程”房屋的质量检测鉴定;

9、特种营业的房屋质量安全年审鉴定;

10、公共场所及特种营业场所申请、变更营业执照等安全鉴定;

11、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承重构件承载能力不足而引起房屋可靠性鉴定;

12、建筑物的年限鉴定;

13、房屋主体工程质量、结构安全性、构件耐久性、使用性存在质疑时的复核鉴定;

14、改变使用用途、拆改结构布置、增加使用荷载、延长设计使用年限、增加使用层数可靠性鉴定;

15、司法仲裁委托鉴定;

16、房屋地基基础下沉定期监测;

17、灾后建筑物鉴定;

18、钢结构工程等各种大型及特殊结构形式房屋的可靠性鉴定;

19、校舍抗震鉴定;

20、图纸复合、楼板承载能力验算鉴定等等。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防火安全

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2、住宅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材料的防火处理

施工现场防火

1、电气防火: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岩棉、瓷管或玻璃棉等A级材料隔热。当照明灯具或镇流器嵌入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中时,应采取隔热措施予以分隔。4.4.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得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2、卤钨灯灯管附近的导线应采用耐热绝缘材料制成的护套,不得直接使用具有延燃性绝缘的导线。

3、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板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得裸露。

消防设施的保护

1、住宅装饰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改动防火门。

2、消火栓门四周的装饰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3、住宅内部火灾报警系统的穿线管、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水管线应用独立的吊管架固定。不得借用装饰装修用的吊杆和放置在吊顶上固定。

4、当装饰装修重新分割了住宅房间的平面布局时,应根据有关设计规范针对新的平面调整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与自动灭火喷头的布置。

5、喷淋管线、报警器线路、接线箱及相关器件宜暗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