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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鉴定(潮州)蔡先生做司法鉴定,装修协会多年技术经验直接测量


装付宝装修委托书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鉴定意见书

 

报告编号

(质鉴)字(2017)第0731

报告时间

201788

工程名称

玻璃幕墙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

潮州市潮汕公路西侧**路段8

潮州市**人民法院

    委托书编号:          2016)粤5191民初第***

 

地  址

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115号五羊新城广场大厦2717室

电  话

***

传  真

***

邮  编

510600

E-mail

***

网址

***

 









编写:
审核:
批准:
签发日期:二〇一七年   月   日

 

 

说      明

 

1  涂改无效,无审核、签发人签字无效。
2  无盖“公章”无效。
3  如对本意见书有异议,请于收到之日起十五天内提出。
4  未经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局部复印无效。
5  未经书面批准,不得用于广告、商品宣传等商业行为。
6  未经书面修改和修正,本意见书为正稿,即完成确定的终稿。
7  我鉴定机构是以严谨的团队及多人工作形成书面文件,对当事人提出
的异议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回复。


工  程  概  况


工程名称

玻璃幕墙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

潮州市潮汕公路西侧**路段*号

建设单位

——

勘察单位

——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潮州市**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质量鉴定单位

广州市装付宝装饰工程质量鉴定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

结构型式

——

建筑面积(m2)

——

现场取证日期

2017年7月31日     

 

 

 

 

受潮州市**人民法院委托,广州市装付宝装饰工程质量鉴定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对潮州市潮汕公路西侧**路段*号的广告招牌玻璃幕墙安装工程施工质量进行鉴定,目的是鉴定该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规定。

一、鉴定依据
1.1、参照GB 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2、国家现行其他适用性规范及项目文件

二、鉴定办法
2.1  查阅项目文件;现场勘察,拍照取证。

三、鉴定结果     
3.1  施工质量不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9.2.4条第2项“幕墙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0mm。全玻幕墙肋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12mm。”;第9.2.7条“隐框或半隐框玻璃幕墙,每块玻璃下端应设置两个铝合金或不锈钢托条,其长度不应小于100mm,厚度不应小于2mm,托条外端应低于玻璃表面2mm”;第9.2.12条“玻璃幕墙应无渗漏”;第9.2.16条“玻璃幕墙的表面应平整、洁净;整幅玻璃的色泽应均匀一致;不得有污染和镀膜损坏”的规定。

  经查阅项目文件:文件约定使用玻璃厚度为5mm。
经现场鉴定:玻璃下端无托条;部分接缝处漏水;所有玻璃涂膜损坏。参考资料如图所示:
 

鉴定条款


装修鉴定玻璃幕墙

装修鉴定玻璃幕墙

装修鉴定玻璃幕墙

装修鉴定玻璃幕墙

4、鉴定结论
4.1  该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9.2.4条第2项、第9.2.7条、第9.2.12条、第9.2.16条的规定。主要表现为:玻璃厚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玻璃下端无托条;接缝处漏水,镀膜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