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施工质量鉴定 收费标准
【粤装协消委专函[2018]04号】
装饰装修施工质量鉴定,按工程造价总额计算
工程总额 | 收费比例 |
十万元以下 | 按工程总额12%计算 最低收费6000元 |
十万元 ---- 二十万元 (不含二十万元) | 按工程总额9.6%计算 最低收费12000元 |
二十万元 --- 五十万元 (不含五十万元) | 按工程总额7.2%计算 最低收费19200 |
五十万元 --- 一百万元 (不含一百万元) | 按工程总额6%计算 最低收费36000元 |
一百万元 ---- 五百万元 (不含五百万元) | 按工程总额4.8%计算 最低收费60000元 |
五百万元 ---- 一千万元 (不含一千万元) | 按工程总额3.6%计算 最低收费240000元 |
税费 | 按鉴定服务费8%计算 |
注:一千万元以上另议;金额不明确的项目按105元/m²计算;漏水、电气问题原因鉴定最低收费10000元起。 |
注:无标的的项目按105元/每平方米(套内面积)收费;工程造价总额包括: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规费)、税金。
此收费按甲乙双方结算金额为准,没有结算金额的以签订合同金额为准,没有结算金额和合同则按施工方提供的预算表为准,如没有合同和预算表的则按施工方提供的收款凭证为准。若现场装饰装修材料须送有关的检测站检测等部分检测费用不包含在内。
一般带装修商品房项目,若无法明确装修工程造价总额时(小额装修,一般在11万元左右的项目,部分购房合同内注明装修标准每平方多少金额),根据2015年广东装修市场一般装修价格为1300元每平方计算(不含家具家电),结合装付宝公司目前执行的鉴定收费标准,大致估算收费计算方式(大致估算):
1、质量鉴定费:房屋套内面积×1300×质量鉴定收费标准(折成约105元每平方鉴定费)
2、造价审核/评估费:房屋套内面积×1300×造价收费标准(此为预收金额,实际收取金额按审核、评估结果总金额×造价收费标准计算)。
交通收费一览表(元/天)
城市 | 交通费 | 城市 | 交通费 | 城市 | 交通费 |
广州市内 | 100 | 惠州 | 600 | 茂名 | 1000 |
番禺 | 200 | 湛江 | 1000 | 深圳 | 600 |
花都 | 300 | 江门 | 800 | 肇庆 | 600 |
黄埔 | 200 | 梅州 | 1000 | 韶关 | 800 |
开发区 | 200 | 珠海 | 500 | 河源 | 1000 |
增城 | 300 | 中山 | 500 | 云浮 | 600 |
从化 | 400 | 清远 | 600 | 汕头 | 1200 |
东莞 | 450 | 佛山 | 300 | 潮州 | 1000 |
阳江 | 800 | ||||
注:其他区域另计 |
工程造价审核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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